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应该怎样办理

  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应该怎样办理1、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短于或等于主债务期限,也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二年;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2、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就是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最高法院《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法》第25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26条第1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我国的司法和合同法律规定,对这类人员的担保期限一般为这类债务到期后的6个月内进行办理。办理时,应积极的通知这类债务人员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照签订的担保合同,对这类债务进行清偿,确保公民的债权权益进行办理。
  
  
  
总结: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应该怎样办理1、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短于或等于主债务期限,也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二年;无约定的,为主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诉讼证据有哪些
      要是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损害的,此时会涉及到很多项目的赔偿,其中就包括了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但是要求肇事者做出这方面的赔偿,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那到底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诉......


·农村搬迁每人补偿多少?
      农村搬迁补偿款是由下面的几条搬迁补偿标准来计算的,具体补偿费用还需经过仔细核算才能得出,所以搬迁补偿以及拆迁标准包括以下几点:1.房屋补偿费房屋补偿费也可以叫做房屋重置费用,房屋补偿......


·工伤老人抚养费什么情况下有?
      在我国,职工在企业入职的时候就必须购买工伤保险。因为职工在上班的时候难免会发生各种意外,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保障,员工可能就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并会因此损失相关治疗费用。工伤保险的设......


·证明劳动关系微信证据可行吗?
      证明劳动关系微信证据可行吗?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


·因盗墓判死刑的情况还存在吗?
      因盗墓判死刑的情况还存在吗?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无期徒刑,所以盗墓罪现在不会判死刑。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同居怎么分割财产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
      非法同居怎么分割财产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


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应该怎样办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