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单位对羁押人员工资怎样发放

  对羁押人员工资怎样发放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其次,员工被停发工资之后,又被宣判无罪的根据不同对象处理如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2)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3)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法院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也不予补发。员工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被暂停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给员工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有关机关赔偿。二、劳动者被羁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在羁押期间可以暂停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属非刚性规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为刑事案件侦查的需要,可能会依法对正在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比如刑事拘留、逮捕。而一旦被羁押,意味着劳动者无法继续为单位提供持续性的劳动,这时通常可以暂定双方劳动合同的履行,当然对应的一些福利待遇也会因此被暂停。
  
  
  
总结:对羁押人员工资怎样发放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方式是什么?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方式是什么?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方式一般是判断违法者的行为是否满足了该罪名的犯罪四要件,具体的犯罪要件规定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


·退休后又找别的工作上班,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吗?
      退休后又找别的工作上班,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吗按照我国当前的退休年领规定,年过半百的年纪对有些人来说还是有足够的劳动力的,因此这些人就会放弃安安心心养老的日子,选择继续工作以保障家庭......


·保险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保险诈骗罪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保险制度。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或者被保险时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


·离婚儿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虽然在离婚之后,父母中有一方是无法实际抚养孩子,也就是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此时不会因此就免除了他的抚养义务,无法实际抚养孩子的,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这也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损害赔偿划分是什么?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损害赔偿划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


·判决离婚财产保全的范围是什么?
      判决离婚财产保全的范围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


单位对羁押人员工资怎样发放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