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取保候审会接到批捕通知吗

  一、取保候审会接到批捕通知吗?
  
  取保候审期间有可能会接到批捕通知的。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二、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因为法律上没有规定过只要嫌疑人已经被取保候审以后就绝对不能再批捕,所以,司法机关对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也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发批捕通知的时候,会告知当事人检察院批捕的法律依据的。
  
  
总结:一、取保候审会接到批捕通知吗?取保候审期间有可能会接到批捕通知的。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有的时候,一方想要离婚但由于对方常年在外地打工,就会出现找不到对方人的情况。此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自然是不可以协议离婚了,但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这样也是可以达到离婚目的的。不过......


·公务员不发工资怎么办
      在我国,公务员是指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的工资由国家财政拨款。这也是许多人热衷于报考公务员的原因之一。在下文中,将就公务员不发工资这个问题向您做出解答,希望对您增......


·1、什么是家庭共有财产?
      1、什么是家庭共有财产?这个在字面上就可以了解到主要指的是家庭中的财产。家庭中的家庭成员财产的组合体称为家庭共有的财产。讲白了就是家庭成员一同努力所赚取的财产,例如家里开了小卖部的营......


·代位权诉讼案由是什么?
      代位权诉讼案由是什么?一、概念介绍关于代位权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


·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
      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一、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大病补偿的相关规定。如员工因为患病,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


·民法总则第65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65条的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65条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65条新增规定:“法人实际情况与登记事......


取保候审会接到批捕通知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