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

  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私生子继承规定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的《继承法》规定享受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不可侵害的。二、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怎么行使?1、和婚生子女地位平等。《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继承的地位上也是平等的,也就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2、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而配偶、父母、子女排在第一位,非婚生子女因为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所以也属于这里所说的子女范畴,应当首先获得继承。3、可以遗嘱继承。我们都知道,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如果立了遗嘱并且经公证而有效的话,那么遗嘱就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直接执行,在遗嘱继承完成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才进行法定继承。这样的规定也适用于非婚生子女,当被继承人有效地立下遗嘱把财产交给非婚生子女继承,那么非婚生子女就能按照遗嘱直接继承,不受法定继承的限制。当代社会继承法和婚姻法当中的规定其实是有一定的交叉存在的,比如说对于非婚生子女当中的规定就是拥有和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利,其中就包括有继承权益,所以可以按照《继承法》当中的规定来发生继承。
  
  
  
总结: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私生子继承规定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的《继承法》规定享受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涉外收养在哪里办理流程是什么?
      如今,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与国外的经济文化交往日益密切。外国公民在外经商工作生活的也越来越多。一些外国人出于爱心或其他一些原因有时会选择收养我国本地的儿童。因为涉及到管......


·由于楼市波动,不少购房者把目光转移到了二手房。很多业内人士都
      由于楼市波动,不少购房者把目光转移到了二手房。很多业内人士都表示,二手房不同于新房,存在着诸多风险。对于购房者而言,事先了解清楚买卖二手房可能出现的风险,其实是很有必要的。而这个过......


·股东认缴期限未到,如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公司的独立人格公司的独立人格主要体现在有独立的财产、可以独立从事法律行为(比如签合同),因此公司也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其行为负责,当资不抵债时,通过破产程序解决。2、股东的有限责......


·婚姻出轨平分财产可以吗
      在婚姻期间出轨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是一件非常令人不堪的事情。很多人会选择离婚,出轨的事件是可以作为离婚的依据的,证明两人感情破裂。但是婚姻出轨平分财产可以吗?一、老婆出轨平分财产可以......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解释》解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解释》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


·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
      诉讼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此时需要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就说到了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问题,当事人一般就要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该如何确......


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