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中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中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只能归 公民本人所有,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对于摄影人来说,就是偷 拍他人的照片行为。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至于制作(拍摄)的肖像作品,是为了公开发表,还是以私藏为目的,并不影响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就是说:虽不加公开的使用,也同样地构成侵权,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二、肖像权受到侵犯如何维权?1、首先固定证据。因为是网络上使用,你要起诉举证会比较困难。因此如果你要维权,首先得将其适用你照片的证据固定下来。而这个固定证据的过程可能比较麻烦,你能采取的方式是截屏或者拍照。而这两个证据对方容易进行质疑,比如说是PS的。如果对方说是PS的,你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不是。到时恐怕要做鉴定。为了避免诉讼中争议,你在固定证据时最好律师见证,或者公证机关公证你的固定证据为真实证据。2、固定证据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使用你的照片,并可想对方要求支付你一定的赔偿费用。因为对方是宣传使用,你的照片实际上是起到了广告作用,故你可以根据对方的经营额,来主张一定的费用。但是是多少没有固定标准,由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判断。3、如果提起诉讼可能有一个障碍,即该店原来初次使用你照片时,尽管你不情愿,但是碍于在公司还是拍了,这个是你的默认等于同意。因此你还要举证现在使用不是你同意的。4、从以上情况看,你打这个官司可能得到的赔偿并不是很多,诉讼的主要结果可能是对方停止使用你的照片。因此建议你协商解决最好。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总结: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实施监视居住三大类犯罪是哪些?
      实施监视居住三大类犯罪是哪些?实施监视居住三大类犯罪是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


·醉驾与酒驾有什么区别
      醉驾与酒驾有什么区别醉驾并不是酒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酒驾一般指虽饮酒但未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多少?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多少?一、公司辞退员工领取补贴的标准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


·专利无效申请费用是多少
      专利无效申请费用是多少,如何申请专利无效专利权作为一项知识产权,申请的人开始普遍增多,伴随着申请专利的人数增加,以及它的排他性、时间性、地域性的性质,申请专利无效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行政不作为向哪里举报?
      行政不作为向哪里举报?行政不作为向政府的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部作为,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行政......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超期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超期的法律效果是什么?法律效果是人民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受害人的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