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

  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
  
  一、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有哪些?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等等。
  
  三、仲裁和诉讼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
  
  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
  
  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
  
  3、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
  
  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
  
  4、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5、仲裁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法院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跟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都是一样的,如果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那仲裁裁决从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存在者的纠纷还可以由法院审理或者双方另行协商。
  
  
总结: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一、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您都会关注的一个问题,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的制定是根据各省市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的有关问题,希......


·没签合同要交税吗
      需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毕竟劳务关系是存在的,需要按照劳动报酬收入缴税,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缴纳个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


·生活当中,很多一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不会选择正规的商品房,一来
      生活当中,很多一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不会选择正规的商品房,一来是由于商品房的价格实在过高,二来是其实我国政府的回迁房的性价比也是比较合适的。因此有很多一部分公民会选择购买回迁房。回迁......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走保险怎么赔?
      目前我国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五个级别,当事人根据责任划分而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在一些交通事故案例中,双方经责任认定是对半责任,也就是各承担50%的法律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走保险怎......


·欠钱不还录音和借条形成证据链可以起诉吗
      欠钱不还录音和借条形成证据链可以起诉吗一、欠钱不还录音和借条形成证据链可以起诉吗?欠钱不还的可以起诉,只要满足起诉的条件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


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