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假释期间犯罪如何处理?

  一、假释期间犯罪如何处理?
  
  假释期间犯罪司法机关会先撤销假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二、假释考验期多久
  
  1、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2、对假释犯的监督及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
  
  (4)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的三种情况,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任何被执行假释刑罚的犯罪分子,若是又实施了犯罪行为,并满足犯罪要件的,此时司法机关的职员,会先撤销正在执行的假释处罚,然后重新审理此案件。并且任何被撤销假释的,在法院再次审理刑事案件结束之后,不得再提出假释请求。
  
  
总结:一、假释期间犯罪如何处理?假释期间犯罪司法机关会先撤销假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法律规定公民个人遗产有哪些
      一、公民个人遗产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


·侵犯知识产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知识产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单位或者个人的知识产权都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而毫无疑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则是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法律法规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立案标......


·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商标作为一个也的无形资产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商标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思想的传递。商标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必不可少的元......


·个人购买房子后有哪些证件
      个人购买房子后有哪些证件个人买房后拿到的证件分别有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房屋他项权利证》等证件。具体见下文介绍: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


·行贿罪并处罚金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并处罚金标准是什么?行贿罪并处罚金标准是按照刑法,52条规定遵循的是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处罚金。通常情况下,犯罪数额的一倍到5倍之间来进行判处。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


·交通肇事能在监外执行吗?
      交通肇事能在监外执行吗?交通肇事能在监外执行,但有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


一、假释期间犯罪如何处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