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鼻部轻伤鉴定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鼻部轻伤鉴定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鼻部轻伤鉴定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二、打架致鼻子受伤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三、做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四、打架致鼻子轻伤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伤情鉴定机构也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再加上医院开的诊断证明来确定伤情情况的,受害人可以了解一下轻伤鉴定标准,但自己不做伤情鉴定的,没有伤情鉴定报告书,仅凭医院的诊断证明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总结:鼻部轻伤鉴定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鼻部轻伤鉴定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异地车险的理赔流程需要什么证件?
      异地车险的理赔流程需要什么证件?一、向保险公司报案这个步骤和一般保险报案过程完全一样,发生事故后要尽可能保持事故现场,不要私自处理,由私自处理不当带来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进行赔偿......


·证据不足不批捕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证据不足不批捕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


·北京关于工资支付有什么规定
      北京关于工资支付有什么规定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在学校侵权侵权责任法的内容有哪些?
      在学校侵权侵权责任法的内容有哪些?一、在学校侵权侵权责任法的内容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


·律师费一般多少钱 有具体的标准吗?
      律师费一般多少钱有具体的标准吗一、律师费一般多少钱,有具体的标准吗律师收费因地域、案件种类等因素收费标准相差很多。而且不同律师收费也都不同。一般都是协商收费。查看各地区律师收费......


·借款人不还钱该如何打官司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最让债权人烦恼的莫过于不管怎么追讨,债务人就是拖着不肯还钱的情形了。此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债。具体来说,借款人不还钱该如何打官司呢?打官司靠的就是证据......


鼻部轻伤鉴定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