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
  
  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的确定。
  
  (1)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师弟法院管辖;仅对其中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是师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5.侵犯专利权案件的管辖。
  
  (1)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之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总结: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程序是怎样的?申请重新医疗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废止的依据是什么?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废止的依据是什么任何的国有资产都是不允许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有所流失的,而国家在管理国有资产的这一块主要是依靠于针对国有资产的评估进行的。且通过国有......


·为了稳固房价,让更多的人不再为住房问题烦扰,同时也对相关的炒
      为了稳固房价,让更多的人不再为住房问题烦扰,同时也对相关的炒房人员予以告诫,上海市出台了相应的房产新政策,在这个房产新政策中对于上海房屋认购的不少问题都做了具体的规定,特别是对首套......


·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方式是什么?
      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方式是什么?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易”在哪些方面?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易”在哪些方面?一、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易”在哪些方面?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2.适用简易程序的自诉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的自诉案......


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