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人可以将子女送养给他人

  哪些人可以将子女送养给他人
  
  一、哪些人可以将子女送养给他人
  
  哪些人可将子女送养,怎样才算合法收养孩子之送养人具备的条件:
  
  (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3)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4)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二、送养人需提供哪些手续
  
  送养人需提供的手续有: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经过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究竟哪些人才能将子女送养给他人。要是当事人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进行的送养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要想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除了当事人要满足条件外,同时还需要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收养公证。
  
  
总结:哪些人可以将子女送养给他人一、哪些人可以将子女送养给他人哪些人可将子女送养,怎样才算合法收养孩子之送养人具备的条件:(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我国国家赔偿法效力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是国家制定的专门维护公民权利的一部特别法,原先是没有单独制定这一部法律的,它仅仅是《民法通则》里的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现在国家赔偿法已经对相关内容具体制定出来了,我们应当对......


·重婚子女权利是否会有差异
      一,重婚子女权利是否会有差异重婚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这是法律所规定的。不会因为其是婚外所生子女就没有应有的权利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对于捕杀野生动物什么罪?
      对于捕杀野生动物什么罪?按实际情况,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有可能属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民法典手机录像遗嘱没有见证人有效吗?
      民法典手机录像遗嘱没有见证人有效吗?手机录像遗嘱没有见证人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规定是: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


·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吗?
      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吗?一、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吗?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具体的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如下所述:(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


·诉讼离婚法院不下判决书怎么办
      诉讼离婚法院不下判决书怎么办通常情况下第三次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至于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原因,在民事判决书中会有所说明。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并无和......


哪些人可以将子女送养给他人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