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为了避免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

  为了避免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除了了解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外,还应在签订时注意某些事项。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二)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五)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六)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七)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八)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总结:为了避免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除了了解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外,还应在签订时注意某些事项。(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醉酒驾驶关多久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醉酒驾驶在我国是一类较为危险的驾驶行为,对我国的驾驶人员和道路上的行人安全造成较大的影响和威胁。醉驾人员会处以1-6个月的拘役,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应的判罚。下面我们就醉酒驾驶关多久都有......


·客车的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客车的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交强险的赔偿不仅包括小型车,还包括大型车辆。客车的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首先客车分为营运和非营运,非营运的客车在缴纳交强险的时候需要比营运客车的保险费......


·刑事诉讼法虚假诉讼会如何处罚?
      刑事诉讼法虚假诉讼会如何处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


·行政处罚的机关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的机关是怎么规定的?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会如何处罚?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会如何处罚?一、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会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119条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审民事诉讼庭审笔录是怎样的?
      一审民事诉讼庭审笔录是怎样的?涉及民事诉讼案件时,会进行开庭审理,在进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全程记录,也即庭审笔录,那么庭审笔录包括哪些部分呢?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但如果不从事相关行业......


为了避免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