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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打官司的程序详解

  自己打官司的程序详解很多人想要自己打一些小官司,不管是进行什么样的官司,程序是其中必不可少的。无论是作为原告方还是作为被告方,了解自己打官司的程序对自己是很有利的。那么我国打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看我们为你带来的介绍。在准备打民事官司之前,如果你不准备聘请律师或其它人为你诉讼代理,那么你需要自己先对案件的诉讼风险进行评测,如是否在诉讼时效范围内、证据是否合法充分、对方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是否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如果你认为都无问题,那么就开始你的打官司之旅程,过程简要如下:
  一、你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就是你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如果是个人,那么你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个人无法办理,律师可以打印),如果是单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二、其次你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你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当然,你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口头录音/录像),如果你认为有的证据你无法取到,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替你取证,虽然可能性很小;
  三、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如果受理了会给你交费通知书,你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你的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你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
  四、到了开庭时间,你应准时到庭,迟到会给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时侯会认为你主动放弃诉讼,会作为撤诉来处理。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
  五、开庭审理阶段:法官会先问你要不要法官回避
  ,如果你确认法官与被告是亲戚或者其它亲密关系,那么你就说要回避,否则你就说不需要。然后宣布正式审判,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庭审调查),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
  /合法性进行仔细的质辩,否则就会对你不利.证据质辩完后,就进行双方的辩论阶段,一般法官会让双方各有两次辩论机会,但如时间拖长就可能只有一次。辩论结束,法官通常会问双方要不要调解。如果双方都说可以,那么法官会先分别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就会宣布,现在休庭,择日宣判。过段时间,法官的书记员就会通知你去拿判决书。
  六、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可以申请撤诉。如果你认为案件可能对你不利,或者说同个诉讼标的你还有其它诉讼方式,或者说你不准备起诉对方了,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允许你撤诉,然后给你一个裁决书,你可持裁决书向审判法官申请退还一半的诉讼费用。
  七、拿到判决书后,如果你认为判决不公平,那么你就要在拿到判决书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那么你就要写上诉状,然后提交给审判法官,由他连同你的一审资料提交给二审法院.你要记住的是你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缴纳上诉费,该上诉费用与缴纳时间与方式在判决书上末尾有写明,法院不会再通知或提示。如果错过你就无法上诉。
  八、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不上诉,对方也不上诉,但对方又不愿意爽快赔偿损失给你,你就需要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于是又进入一个复杂的执行流程。根据上文对自己打官司的程序的介绍,相信您都清楚了打官司是一个很专业且复杂的过程。许多当事人选择自己来打官司,作为非专业人士肯定是很难全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所以,还是建议您请专业律师来帮助您。随时欢迎您的咨询,我们会尽最大努力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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