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常会有担保行为发生,一般来说银行或者其他机构为了降低风险,会要求借款方找第三方做担保,所谓的第三方就是一些担保公司,那么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请继续往下阅读。
一、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
3、有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
6、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
7、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相关的审批流程
(一)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审批→下达批复→申请人
(二)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初审(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签发→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A、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
1、各股东签字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申请一式2份。
2、部门预核名批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4、各股东签字的企业章程一份。
5、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简历一份。
6、企业近2年度的财务报表。
7、信用担保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作银行协议或意向原件一份。
9、机构设置情况,风险控制制度。
10、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简历,常驻地派出所出具的5内无经济犯罪记录证明。
11、所权属或租赁证明。
12、要提交的材料。
B、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申请事项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 申请表 (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格申请) 申请单位(拟成立公司名称): 地 址: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邮 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2、申请报告(拟成立担保公司的名称、成立背景、设立的优劣势分析、拟成立时间、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经营范围、主要业务介绍等)
3、基本情况表
4、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筹建方案
5、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内部部门设置和主要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业务介绍内部部门
6、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等文件
7、主要发起人近三年有关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报告
C、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l、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2、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
3、拟任公司高管人员证明件、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
4、发起人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
5、有关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资格评审意见情况
6、材料格式要求 申报材料及表格等一律用A4纸张,统一左侧装订,一式五份。
由此可以看出,国家相关政策性文件对于担保公司的设立是有严格规定的,首先必须明确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按流程办理。此外,如果你在生活中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网站咨询,我们会热心为你解答。
总结: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常会有担保行为发生,一般来说银行或者其他机构为了降低风险,会要求借款方找第三方做担保,所谓的第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监护人法定义务有哪些
成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就能享有一定的监护权,而此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监护义务。这就需要搞清楚法律中规定的监护人法定义务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信用卡套现犯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信用卡套现犯罪量刑标准有哪些?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式恶意透支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违反国......
·劳动合同书怎么填写内容
劳动合同书怎么填写内容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2、乙方为毕业生信息,必须完全填写清楚。......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质量问题是现在寻常百姓家最看重的方面,人民已经不是在那个有就可以的年代,也不是那个追求温饱和数量的时代了。质量不仅在人们的生活上被看的很重,在工程上更是严格要求,毕竟工程的质量关系......
·政府行政行为的分类具体有哪些
政府行政行为的分类具体有哪些?政府行政行为有很多种分法,其中有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之分。具体行政行为简单说就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对特定的个人,公司或者其他法人组织作出有关其权利......
·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吗
就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很多时候都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当然也必须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之后,才能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给劳动者吗?对此,我们整理了......
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