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是怎样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是怎样
  
  一、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是怎样
  
  确定合同履行地,适用于除民诉法解释特殊规定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网络买卖合同以外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
  
  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特殊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
  
  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
  
  再次,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一是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则直接以实际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后果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规定。
  
  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三、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怎么处理
  
  在合同签订后,履行合同是合同双方的义务。但现实中,如果出现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下面谈一谈出现这种情况的通常处理方法:
  
  1、违约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违约方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违约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依据合同自愿原则,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的情况出现后也可以双方自愿协商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总结: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是怎样一、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是怎样确定合同履行地,适用于除民诉法解释特殊规定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网络买卖合同以外的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申请仲裁
      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到劳动局进行申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准备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4、劳动关系初......


·抹灰工程质量问题保障的措施是怎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问题保障的措施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为了保证各种各类工程,它的质量过关,我们国家也采取了许多的合理有效的措施。但即使这些措施存在也发生了许多质量问题。这在一......


·一、汽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定责是怎么样的?
      一、汽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定责是怎么样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


·信用卡诈骗影响家人吗,其逾期会有产生哪些后果?
      在当今社会,信用卡的应用是广泛的,并且办理信用卡的门槛也不是很高。只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即可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在生活中使用起来是比较方便的,可是如果使用不当,或者非法使用就可能构成信......


·网络诈骗2-3w判多久,如何判定诈骗罪? 通过隐瞒真相或虚
      网络诈骗2-3w判多久,如何判定诈骗罪?通过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公有或私有财物的行为,被称之为诈骗。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诈骗以一种新型方式崛起,诈骗手段让人防不胜防。那......


·昨晚喝的酒第二天算酒驾吗
      喝酒的时间并不能作为酒驾判定的依据,酒驾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以昨晚喝的酒第二......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是怎样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