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

  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过错责任简言之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那么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过错进行举证。那么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希望可以帮助你解决疑惑。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适用过错原则时,一般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由原告对被告具有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
  事实具有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旦受害人无法向 法院提供符合上述要件的具体证据,在原告提出申请后,法院依职
  权仍然无法调取足够的证据证明受害人的上述主张,则应当依法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故意来说,在实践当中,通过对行为人行为的调查可以认 定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的心理状态,例如,几个人手拿棍棒殴打受
  害人致其重伤这一行为本身就足以表明行为人具有故意的心理状 态,受害人没有必要就行为人是否故意再承担举证责任。另外,在
  侵权行为人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中,基于四个犯罪构成要件的考 虑,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由公诉机关予以证明。加之我国司法实践
  中多采用“先刑后民”的审理原则,一旦在先刑事判决已经认定行 为人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受害人只需要向法庭提出申请,调取
  相关刑事判决,即可完成对侵权行为人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时候,按照规定举证也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进行的,此时如果原告方不能有效进行举证的话,那么最后的判决可能就会对其不利。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过错责任简言之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那么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过错进行举证。那么过错责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租房的程序?
      租房的程序有哪些一、租房的程序有哪些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


·工作中介要赔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作中介要赔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二、《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一般判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欠款人如果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欠款人如果转移财产怎么办?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


·丈夫不肯离婚怎么办
      丈夫不肯离婚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之法院调解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


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