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
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
一、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二、违约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总结: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一、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已成为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出让方式。而对于以盈利为目标的开发商来说,要想出售商品房,从而获取利润,就必须进行土地使用......
·车祸对头部造成的损伤怎么进行赔偿?
车祸对头部造成的损伤怎么进行赔偿?一切均应以伤者的实际损失为准。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应赔偿残疾赔......
·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适用法律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适用法律的解释是什么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适用法律的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年11月2......
·房地产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房地产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一、房地产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房地产网签与备案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含义不同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防止开......
·汽车产品质量瑕疵纠纷怎么处理?
汽车产品质量瑕疵纠纷怎么处理?汽车产品质量问题纠纷的可以拨打315电话、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解决,我国出台了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的法规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如果发生了产品质量......
·隐名股东的权益纠纷范围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权益纠纷范围有哪些?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协议约定的事项不明确、约定内容本身存在歧义,发生纠纷后实践中更多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此时股权的处理结果与隐名股东最初的投资......
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