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首套房继承到底有没有遗产税?

  一、首套房继承到底有没有遗产税?
  
  ? 1、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继承房屋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是:1、继承权公证费用。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2、继承房屋需要缴纳的费用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
  
  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
  
  评估之前,要先说明是进行继承产权的评估,这样评估价会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评估部门进行评估,接下来的公证部门自己会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反而不划算。
  
  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
  
  房屋评估后,带着评估报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同时继承人需要随身携带上以下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被继承人的遗嘱原件、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
  
  在生活中,办理继承公证是最容易让一家人出现分歧的地方,尤其是继承人不止一个的时候。
  
  3、进行房屋测绘
  
  通常被继承的房屋的原房产证有房屋测绘平面图,就不需要重新请测绘公司测绘了。
  
  如果房产证为老旧的房产证,上面的测绘图为钢笔印记,房管局无法提取图片,就需要重新测量。另外,如果房屋面积存在争议,也需要重新测绘,以便进行房屋登记。
  
  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携带继承证明文书、房产证、房屋测绘图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员领取一份《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将资料提交。
  
  随后办理人员进行受理,核对并发送回执。等所有材料都审核完成之后,就会向继承者发放,已经更改过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的处理
  
  很多房屋的继承都在继承公证环节有分歧,最后继承结果是经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这时还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当中并没有遗产税,故此任何遗产的继承者继承房屋是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的。除此之外,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过户的时候都不需要提供公证书。除非是房子的产权人立有遗嘱的,且最后依据遗嘱获得继承权的主体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时需要缴纳契税。
  
  
总结:一、首套房继承到底有没有遗产税??1、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店面共同经营协议是怎样的?
      店面共同经营协议是怎样的?一、店面共同经营协议是怎样的?合伙开店铺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


·贵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的比较频繁,而不同的交通事故导致的后果也是不同的,有的交通事故会致伤,而有的交通事故则会致命。当然,若是因为事故中的某一方不慎驾驶而导致他人生命丢失的话,则......


·农村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农村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在我国,土地属于国有资源,我们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对土地的最长使用权为70年。在农村,我们的......


·合同诈骗立案一年了多久可以结案?
      合同诈骗立案一年了多久结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


·枣庄市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
      枣庄市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众所周知,我国土地实行国有制,但不能因为国家的使用而直接收回农民正在使用的土地。所以政府在征地时,都要出台一些征地补偿标准办法。前不久,枣庄市征地补......


·听证会公告要提前多久发出?
      听证会公告要提前多久发出?一、听证会公告一般提前多久发出?根据行政处罚法,举行听证会应提前七天时间通知当事人。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一、首套房继承到底有没有遗产税?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