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赔偿拒不执行罪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拒不执行罪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赔偿拒不执行罪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拒不执行罪规定是将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有期徒刑的量刑。《刑法》规定了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对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适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保证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执行,现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
  
  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二条 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第三条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条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本解释第三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 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本解释第三条第(三)、(四)、 (五)、(六)项规定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杀害、重伤执行人员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 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所规定的法律是具有权威性的。任何的人员是不能够违反法律当中的规定的,比如说按照刑事方面的法律规定,如果对于民事方面的判决裁定不履行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总结:刑事赔偿拒不执行罪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赔偿拒不执行罪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拒不执行罪规定是将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有期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婚内债务离婚后如何处理
      婚内债务离婚后如何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


·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第一方面:土地征收程序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和约定的工资报酬来进行计算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


·假结婚买房子的房屋归属 ?
      假结婚买房子的房屋归属?根据目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后购置的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存在关于房屋产权的特别约定。婚后购买房屋的产权归属要看双方婚后实行何种财产制,以......


·夫妻如果长期分居两地的话
      夫妻如果长期分居两地的话,容易产生感情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的话,就可能走向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就可以离婚......


·租房子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租房子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具体租赁房屋注意事项有:1、注意核对房主身份。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


刑事赔偿拒不执行罪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