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是怎样的
  
  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受理范围: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根据公司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提交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
  
  法定时间:30日
  
  办理时限:20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 受理5日 审核10日 登记5日 取件
  
  办事流程
  
  受理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二、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审议章程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总结: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是怎样的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醉驾的陈述词怎样在法庭上表达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醉驾的陈述词怎样在法庭上表达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如果有),我因一时糊涂犯下错误,违反国家法律,辜负家人和社会期望,给受害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也给受害人的家人带来无尽的......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范围应该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范围应该怎么确定(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农村社保补缴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农村社保补缴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补缴条件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不一定。......


·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互联网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诈骗犯罪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刑事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群众的财产。我国刑法及有关......


·夫妻赌债算不算共同债务
      夫妻赌债算不算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


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