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一、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四)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五)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六)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怎么缓刑?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四)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五)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六)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怎么减刑?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二)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三)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因此有期徒刑和拘役在时间、地点、待遇、适用对象、法律后果等方面皆有所不同。而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有悔罪表现,且犯罪情节较轻即可缓刑;而如果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规定,接受了教育改造。且有悔罪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则可以减刑。
  
  
  
  
  
总结: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一、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职务犯罪的取保候审被允许嘛?
      众所周知,申请取保候审是可以暂时解除关押的,但除了需要满足相关的要求之外,还要有律师的接入,而职务犯罪的取保候审则比较复杂,尤其体现在会见律师较难上,因为法律上对于一些条件的判断的规......


·社区指定监护人格式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社区指定监护人格式要注意哪几个方面?社区指定监护人格式要注意被监护人姓名,性别,其父母现状,指定监护人信息以及为什么指定监护人的原因。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


·租地合同签了想毁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租地合同签了想毁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一、租地合同签了想毁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支付违约金二、土地使用权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网络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
      网络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一是网络域名中包含他人注册商标文字的关键单词、字母等,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


·民事诉讼法首先申请保全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首先申请保全财产的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首先申请保全财产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首先申请保全的规定是:1、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规定,在......


·男方爱喝酒离婚女儿抚养权会归女方吗?
      男方爱喝酒离婚女儿抚养权会归女方吗?一、男方爱喝酒离婚女儿抚养权会归女方吗?男方爱喝酒也不一定会因此而必然失去抚养权,但是可以作为女方争夺抚养权利的一个因素,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权......


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