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价格欺诈的索赔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价格欺诈的索赔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价格欺诈的索赔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价格欺诈包括哪些行为?
  
  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可知,目前主要有如下十三种标价行为或价格手段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1、虚假标价。
  
  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如某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国外,而实际产地是中国某个地区。
  
  2、两套价格 。
  
  即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揽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3、欺骗性标价。
  
  即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
  
  4、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 。
  
  即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如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传,而实际上其商品价格多数高于其他商家。
  
  5、虚假折价。
  
  即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以“全场五折”类似的字眼宣传,但实际上只有某些商品打折,或者实际标价与原价相差很大。
  
  6、对处理品不标价。
  
  即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
  
  即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如买一赠一或买二赠一类似的宣传时,其赠品却与原来的产品不一致,质量或数量存在缩水,或者但不少商家故意模糊所送商品的品名、数量,甚至以假冒伪劣商品充当赠品。
  
  8、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9、虚构原价。
  
  即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如商店降价销售品牌服装,虚构原价上千元,现价才几百元,价格明明没有降,却故意虚构原价,打出降价的招牌。
  
  10、不履行价格承诺。
  
  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的,却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11、虚构比较价格。
  
  即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12、价质不符。
  
  即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
  
  13、谎称“政府定价”。
  
  即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实际上市场上绝大多数商品已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小部分被列入政府管理范围,标价签上的“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等字样,仅表明物价部门负责对其标价形式进行监管,而不表示政府机构参与定价。
  
  由此可见,价格欺诈适用于惩罚性赔偿,而日常购物消费过程中,价格欺诈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类似一部分超市,标签所标注的价格跟实际结账价格不一致的这种状况,这就属于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第一时间先跟商家协商处理。
  
  
总结:价格欺诈的索赔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价格欺诈的索赔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造成交通事故的人也就是肇事司机等需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由交警部门来确定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认定犯罪既遂犯罪事实一定成立吗?
      认定犯罪既遂犯罪事实一定成立吗?犯罪既遂已经认定的情况下,是存在犯罪事实的。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


·破产清算和破产宣告是什么?
      破产清算和破产宣告是什么?一、破产清算是什么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


·移动支付网络诈骗立案标准
      移动支付网络诈骗立案标准诈骗有很多种方式,比如说有网络诈骗,这是您比较熟悉的,还有虚假广告诈骗,还有信用卡诈骗。不管是哪一种诈骗,都会牵扯到责任的,有些诈骗是属于刑事责任,而有些诈......


·合同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合同的效力主要分为有效,无效和可撤销,有效合同您想必都很清楚,但是合同无效和合同可撤销很多人都会把它们两者进行混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讲解了合同无......


·扣12分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扣12分的违法行为有哪些一、扣12分的违法行为有哪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


价格欺诈的索赔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