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未到场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未到场怎么办?1、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时一方未到场那么不一定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主要是看没有到场的一方是否有委托人。因为一般办理过户流程,需要买卖双方房产交易。如果不能到场,需要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确认。2、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1)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操作步骤如下:夫妻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房产管理交易核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房产管理交易核心将对夫妻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2)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①资料齐备予以受理;资料不齐或不合规定,说明理由,需补交材料,并说明需要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期限,补交材料齐备后予以受理。②对受理编号,发放回执单。(3)产权审核。登记人员审查资料,实地调查情况,若申请符合规定,则报上级核准。直至最终审核阶段通过。(4)缴纳费用,领取证件。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是房屋产权登记核心缴纳相关费用,然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二、非夫妻房产证过户流程非婚姻存续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过户,只能以赠与的方式过户。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过户的,若要过户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房产证过户。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需要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离婚后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若是协商的结果与房产证上的名字不一样,那么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后,就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总结: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未到场怎么办?1、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时一方未到场那么不一定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主要是看没有到场的一方是否有委托人。因为一般办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补偿方式: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为:(1)被拆迁集体土......


·追加抚养费起诉费用是多少
      追加抚养费起诉费用是多少这种事情因不涉及明确标的额,一般按件收费,所有费用大约在三百左右.增加抚养费和追加抚养费两者并没有什么区别追根到底都是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老伴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老伴去世财产如何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


·公司请律师多少钱?
      公司请律师多少钱?一般情况下常年的企业法律顾问收费分为几个部分:1.基础服务费:就是常用到的一些企业经营发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方案,审理常用的合同,并且修改。这部分费用大概在4000-......


·一、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各地标准不一样,和他有没有需要抚养的人也有很大关系。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


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未到场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