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构成,辱骂他人可以构成侮辱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二、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综上所述,被他人侮辱诽谤的,如性质恶劣受害人可以去法院起诉侮辱罪,这不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范围。从客观表现看,构成寻衅滋事犯罪,行为人在公开场所闹事起哄、随意殴打他人,硬拿硬要惹事的,性质恶劣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构成,辱骂他人可以构成侮辱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醉驾事故一个月了还没被羁押是否代表不判刑了?
      一、醉驾事故一个月了还没被羁押是否代表不判刑了?醉驾事故一个月了还没被羁押不代表不判刑了,羁押只是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和是否会被判刑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刑法》第一百三......


·网络侵权行为该怎么处理
      网络侵权行为该怎么处理网络侵权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以下几种条件下可以退定金:1、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


·司法鉴定后起诉有哪些优点,司法鉴定如何申请?
      司法鉴定是司法活动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认定,当然对于司法鉴定,可以由相关当事人申请之后,再由司法机关进行安排鉴定,当然司法鉴定并不只局限于在诉讼过程中才可以申请,在提起诉讼之前也是可以......


·诉讼离婚的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诉讼离婚是想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子女的抚养权或者财产分割某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离婚手段,通过法院的介入达到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结果。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申请时,需要提交......


·重婚在民法上与刑法上有什么不同
      重婚在民法上与刑法上有什么不同一、重婚在民法上与刑法上有什么不同?1、民法与刑法上的重婚的区别主体不同民法上重婚的主体范围要比刑法上重婚的主体范围小,民法上的重婚只能是有配偶......


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