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法律中对于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因此,房屋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合同即成立。
  根据《民通意见》的相关规定,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交给受赠人,受赠人也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
  赠与房屋已交付受赠人使用,但尚未办理过户,该赠与不能任意撤销。但若出现法定撤销事由,则可以撤销。即出现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的,交付的房屋才能撤销。
   二、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其他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
  在签订婚前房屋赠与合同时要注意的就是上文中的提到的几点,法律对婚前房屋赠与合同有明确的规定,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有什么注意事项,您可以参考我们为您整理的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假如还有别的疑问,您可以咨询舟山律师。
  
  
  
总结: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法律中对于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合理性?
      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合理性?合理性在于法律对弱者的保护、发现事情的真相、公共安全的考量、风险共摊原则二、四个合理性1、法律对弱者的保护举证责任倒置的出现是由于在特殊侵权行为引起......


·误工费的法律依据年龄的问题是什么?
      误工费的法律依据年龄的问题是什么?误工费的法律依据年龄的问题是超过60周岁,法定意义上说,应该是属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原则上,是不赔偿误工费的,但是确实从事工作的,出具相关证明,也会......


·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进步在这个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弊端和问
      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进步在这个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弊端和问题,正所谓阳光之下必有黑暗之处,总有一些心理充满阴霾的人与他人与社会过不去,给他人给社会带来伤害,诽谤罪这个的罪的定义还......


·醉驾不能判缓刑吗,有什么标准/
      醉驾不能判缓刑吗,有什么标准/1、因“醉酒驾驶”行为入罪而适用缓刑的尺度和标准。要设定“醉驾”入罪适用缓刑的标准,首先要明确酒精含量与人体正常反映能力之间的关系以及“醉驾”入罪的......


·标的额是诉讼请求额吗?
      标的额是诉讼请求额吗?诉讼标的额是指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合同纠纷中,确定诉讼标的额直接关系到诉讼费用的计算,不管将来法院判决支持多少数额,诉讼费都不会发生变化,当然如果增加了诉讼......


·楼上噪音扰民归谁管2023
      楼上噪音扰民归谁管2023一、楼上噪音扰民归谁管1、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把投诉件根据职责来转交给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而相关部门就会根据自......


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