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成都“房产新政15条”核心规定是什么?

  成都“房产新政15条”核心规定是什么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核心内容为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1、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成都市在最新《通知》中提出,将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具体来看,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低于60%,供需紧张区域不低于70%,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同时,成都将结合全市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加大已供未开发商品住宅用地促建力度,以项目促建增加市场商品住宅有效增量。全面清理已供未开发的土地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加大已供未开发土地的促建力度,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坚决打击捂地、捂盘行为。
  
  2、提高棚改、无房家庭摇号比例
  
  将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其中,棚改优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
  
  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
  
  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扩面提标,将公交、环卫、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住有所居,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租购并举解决新市民居住问题;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提升居住品质。
  
  4、严查违规企业
  
  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贷款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
  
  
总结:成都“房产新政15条”核心规定是什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核心内容为优先确保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公司股东偷税漏税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股东偷税漏税的规定是什么?公司股东偷税漏税的规定是需要承担刑事方面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是公司责任,股东没有参与他不知情的话且没参与就不需要担责。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


·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
      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婚约财产返还的标准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当事人请求返还......


·作案后在现场等待被捕属于自首吗
      作案后在现场等待被捕属于自首吗  按规定,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认定为自首,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已经东窗......


·债权债务清理意义是什么?
      债权债务清理意义是什么?为了确保公司能够有序的发展,防止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因为债务的危机而导致资金无法周转,一般这个时候公司都会对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理,但是对于很多的员工来说债权债务......


·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都会安排加班,在职工拒绝加班时,单位还会克扣职工的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如果不能,那么单位克扣工资职工怎么维权呢?这些问题都是职工......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一、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是否算转移财产就要看此财产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过同意而过户就算是转移财产。《民法典》(于2021年......


成都“房产新政15条”核心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