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滥伐林木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滥伐林木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二、有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第六条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第七条 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 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第十八条 盗伐、滥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的定罪量刑问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的精神,规定本地区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解释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数量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量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犯罪嫌疑人存在盗伐国家林木的行为而定的,对于林木的保护在法律上已经明确进行了规定,涉及到未达到上述立案标准的,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由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认定。
总结:滥伐林木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滥伐林木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大棚房被强拆,该如何维权?
大棚房被强拆,该如何维权?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也变得越来越便利。而高铁的发展更是迅速,由于快捷和方便,极大的缩短了人们的回家时间,提高了效率。在节假日,对于旅途较远的朋友......
·注册资本到位还需要出验资报告吗?
注册资本到位还需要出验资报告吗一、注册资本到位还需要出验资报告吗绝大多数公司不再需要验资。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记就可以了。公司法中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
·刑事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几种
刑事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几种一、自诉案件包括哪几种(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有哪些注意事项?
夫妻共同遗嘱是现在生活中常见的一种订立遗嘱的方式,在现在家庭中是比较常见的,不过相对于一般的遗嘱来说,夫妻共同遗嘱还是存在一定的“特殊”情况的,那么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有哪些注意......
·强迫交易罪立案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强迫交易罪立案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强迫交易罪立案的标准是如何规定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
滥伐林木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