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城市树木棵树有什么规定
砍伐城市树木不是以棵树定罪的。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第六条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第七条 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 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第十八条 盗伐、滥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的定罪量刑问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的精神,规定本地区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解释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数量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量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原则上,农村的村民们砍伐自家院子里或自家房屋前后的这些零星树木,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他情况下,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种的这些树木都不允许随便砍伐的,砍伐一两棵树木理论上不构成犯罪,大肆砍伐树木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总结:砍伐城市树木不是以棵树定罪的。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财产扣押错误会涉及哪些犯罪
财产对于一个人来说是自己安身立命的关键,那么,财产扣押错误会涉及哪些犯罪,对于这类问题手心啊我们得清楚哪些是财产,如果自己的财产被无故扣押那么后果就会较严重,另一方面就是对于这类犯......
·一、企业雇佣童工罚款多少?
一、企业雇佣童工罚款多少?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
·离婚女方要男方赔偿合理吗?
离婚女方要男方赔偿合理吗?男方如果有错的话,那么赔偿就是合理的;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
·打架后果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打架都确实是比较常见的,如果打架都造成人身方面的伤亡或者是财产方面的伤害的话,那么是需要进行民事方面赔偿,除了民事赔偿,还包括刑事一些责任承担。很多人都想了解......
·派遣工工伤责任应该谁承担?
一、派遣工工伤责任应该谁承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
砍伐城市树木棵树有什么规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