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的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怎么判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怎么判依照《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本罪......
·女儿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
女儿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是有继承权的,就是老人的女儿是老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女儿先于老人死亡,则发生代为继承,有女儿的子女代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
·离婚财产分割意见17条如何分割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意见17条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
·立案侦查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立案侦查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立案侦查是两个独立的办案行为,公安机关是先立案在进行侦查,这两个行为的程序是不一样的,但是很多人不了解,一直认为立案侦查是一个行为。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
·法律规定借条一般要几份?
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借条必须要一式两份,一般情况下借条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债权人持有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行为人要写两份借条也是可以的。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
·再婚家庭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再婚家庭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一、再婚家庭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再婚家庭离婚后前妻的孩子和继父有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但继父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