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大部分情况下都会造成损失,我国在交通事故的财产赔偿中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和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这停业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其中的设施一般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
  
  对于直接财产损失,通常适用“全部赔偿”的原则,即折价赔偿,也就是说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班,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的价值,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折价赔偿。
  
  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可以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产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实际中经常碰到的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受损物品必将获得的利益等。
  
  停运损失。可以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滞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来确定。
  
  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一般是得不到支持的,因为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该部分费用也是要承担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滞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二、车祸财产损失怎么处理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3)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三、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总结: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发生交通事故大部分情况下都会造成损失,我国在交通事故的财产赔偿中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哪些罪是抽象的危险犯?
      哪些罪是抽象的危险犯?一、哪些罪是抽象的危险犯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叛逃罪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


·我国公司税负率怎么算、计算公式是什么?
      我国公司税负率怎么算、计算公式是什么?对于一个公司,了解经济学里的税负率是很有必要的。税负率有专门的计算公式及方法,如果您对于税负率的相关问题还是一个小白,想了解什么是公司税负率......


·安徽省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安徽省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安徽省被扶养人生活费你的计算方式是应当按照受诉的法院上一年度的人均消费支出乘以20,然后再除以具体的需要抚养的人数和伤残补偿的比例等,而在这里需要提醒注意......


·劳动合同法违约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违约的规定是什么?违约的情况下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


·一、欠债不还被起诉了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欠债不还被起诉了的后果是怎样的?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总则》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


·医院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生活中,如果我们因工作受到伤害的话,一定要懂得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人在受伤的第一时间回到医院进行治疗,并出具相关的证明以后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其实,通过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向单位......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