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审限是多久?
暂予监外执行审限是多久?
一、暂予监外执行审限是多久?
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暂予监外执行审限是多久,只是规定了谁有权审批此请求。
根据《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二、什么情形可以被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监外执行的手续怎么办理?
根据《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第八条 对在监狱、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应当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也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
监狱、看守所对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核实其居住地。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
监狱、看守所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通报有关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监督有关诊断、检查和鉴别活动。
只有特定的情形出现之后,犯罪分提出的监外执行的请求才有可能会被受理,若是在法院宣判刑事处罚之前,这些特定情形就已经存在,法院有可能会直接宣判执行监外执行的处罚。刑罚执行期间若是被发现实施了违法行为,那么再次违法者是会被收监的。
总结:暂予监外执行审限是多久?一、暂予监外执行审限是多久?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暂予监外执行审限是多久,只是规定了谁有权审批此请求。根据《关于印发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混合担保与动产担保物权的竞合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
混合担保与动产担保物权的竞合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一、混合担保与动产担保物权的竞合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混合共同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也就是人的担保与......
·个人向企业无偿借款的合同是怎样的
个人向企业无偿借款的合同是怎样的一、个人向企业无偿借款的合同是怎样的个人向公司借款合同甲方(贷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方):机构编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
·夫妻办离婚哪些财产离婚不分割
哪些财产离婚不分割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
·对于新工伤保险如何征收?
对于新工伤保险如何征收?一、对于新工伤保险如何征收?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其他已开征的险种统一征收,单位0.5%-1.6%全由单位承担。《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
·什么是无证驾驶
什么是无证驾驶根据《交法》、《交法实施条例》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八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
·离婚协议书要自己写还是律师写
协议离婚现在也是多数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但是协议离婚的话是需要有离婚协议书作为重要依据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也需要出具离婚协议书的,由于离婚协议书当中只要双方签字以后就具备法律效......
暂予监外执行审限是多久?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