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一、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刑事自诉案件也可以申请再审,只要符合再审的法定条件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刑事自诉的范围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事实上,自诉案件相较于公诉案件,只不过是造成的后果相对比较轻微,但是案件的审理流程都是一样的,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时候,也不能有枉法裁判的行为,法律也没有限制自诉人申请再审的权利。
  
  
总结: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申请再审一、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申请再审?刑事自诉案件也可以申请再审,只要符合再审的法定条件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有哪些?一、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是什么?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必须要按照我国建筑行业上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来做的,比如,要求施工者不能盲目......


·上海非机动车牌照补办规定是什么
      上海非机动车牌照补办规定是什么一、上海非机动车牌照补办规定上海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车不得在本市销售”。但,对于已经存在超标车该如何处理?通过......


·学校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学校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一、学校噪声排放标准一般的初高中教育学校项目用的是哪个噪声排放标准用的是《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还是《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简易招标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简易招标程序是怎么规定的生活当中的很多项目在开展的过程当中,其首要的步骤就是要进行招标投标。关于招标投标,在建筑行业领域来说也是比较常见的,当然生活当中其他企业的合理竞争,也主要体......


·随着我国对于酒驾醉驾行为的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有所降低;与
      随着我国对于酒驾醉驾行为的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有所降低;与此同时,诸多酒驾人员也受到的相应的处罚。那么,因为醉驾在看守所里好过吗,与监狱有什么不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