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1、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可能有居间人承担,也要可能是合同的当事人自己承担。在居间合同纠纷中,因居间人提供虚假情况,致使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蒙受损失,居间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应是一种违约责任,同时,该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可以参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中对于无意思联络但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的责任划分,依照居间人过错的大小、以及该过错对于损害发生的影响来确定,居间人承担了连带责任后,有权就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部分,向第三人追偿。2、《民法典》(2021.01.01生效)将居间合同变更为中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有以下两个方面。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有第三方介入的合同,都有可能是居间合同,此种合同在签署后,一般是需要向居间人支付相应的报酬的。但若是合同当事人发现,居间人在向自己介绍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时,并没有将对方与合同签订的相关信息如实的告诉自己,那么不仅不需要支付报酬,还可以向居间人索赔。
  
  
  
总结: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1、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可能有居间人承担,也要可能是合同的当事人自己承担。在居间合同纠纷中,因居间人提供虚假情况,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对保留的胎儿份额应如何处理?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


·行贿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贿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


·抢夺罪的入刑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的入刑标准是什么根据有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以上的,属于抢夺数额较大。因此,抢夺罪的入......


·苏州新区社保补缴基数最新通知是什么?
      社保补缴基数实际上就是一个社区内的员工所需要缴纳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险的数额,这数据通常是用员工去年的年收入除以月收入而得出的,有关苏州新区社保补缴基数的最新通知,我们给您整理出来了,......


·公司法竞业禁止规定?
      公司法竞业禁止规定有哪些竞业禁止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经理等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是针对在职期间的公司......


·给租车公司交了定金能退吗?
      给租车公司交了定金能退吗?给租车公司交了定金是不可以退还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


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