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是如何认定的?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是如何认定的?
  
  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是如何认定的?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侵权责任损害赔偿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综合上面所说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就是属于有此义务的人违反了规定,因而直接或者是间接造成他人的损失,对于此行为是会承担法律的责任,但前提也是需要有合法的证据,如果造成他人的损失,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被害人的赔偿。
  
  
  
总结: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是如何认定的?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是如何认定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交通事故赔偿严重伤害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严重伤害流程是什么?一、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


·新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新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城镇化过程中,大量的农村土地被用来建商品房、商业中心等。涉及到的农民可以拿到补偿款。各地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标准,像经济发达的地方,征地补偿的水......


·购房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讲,支付购房款
      购房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讲,支付购房款机会需要花费家庭的所有积蓄,因此不得不慎重考虑清楚。而此时为了保护是双方利益,同时也为了可以顺利办理登记备案、过户手续。......


·小三孩子有抚养费需要给吗?
      小三孩子有抚养费需要给吗?对于非婚生子女,孩子的父亲是需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


·关于结婚之后彩礼的问题
      关于结婚之后彩礼的问题,彩礼应该由女方爸爸妈妈收下,还是应该由小两口留着日后留作他用。说起彩礼我们更应该说下结婚彩礼应该给多少这个问题,曾经有多少热恋中的准备着结婚的情侣最后因为彩......


·什么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什么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一、什么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是如何认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