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权转让后诉讼资格有哪些

  债权转让后诉讼资格有哪些?债权转让后诉讼通知义务由谁履行? 一、债权转让后诉讼资格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应该将债务人作为被告,债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列为诉讼中。理由如下:
  1、虽然该债权在转让之前已经经过法院宣判确认,但是确认的仅仅是债权关系,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终止,继续合法有效。
  2、债权人经过合法手续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成为合法的债权受让人并且该债权转让已经通知给债务人,由于是债权转让,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言外之意,债权只需要通知给债务人便可生效而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因此,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已经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因此,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受让人自然拥有诉讼资格,享有诉讼权利。
   二、债权转让后诉讼通知义务
  1、债权转让的诉讼通知义务是否仅由转让人履行,而不能由受让人履行。
  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的规定,债权转让合同一经成立并生效,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立即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但该效力并不必然约束作为合同当事人以外第三人的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在何种条件下生效的问题上,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必须以对债务人的通知为前提,即债权转让行为告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行为始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但该条款只规定了“应当通知”债务人,并没有规定应当由谁来履行“通知”义务,即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主体并没有规定明确。这是需要补充的法律漏洞。在审判实践中有的法官理解为债权转让通知的法定义务人或通知主体仅为转让人。笔者认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的履行义务理解为由转让人或受让人承担,既符合立法原意,也具有现实意义和审判需要。
  2、如果受让人可以履行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受让人未经通知就直接起诉债务人是否可以认定为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一问题实际上就是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履行方式是否受限的问题。
  3、如果受让人不能履行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法院裁定驳回受让人对债务人的起诉后,转让人履行通知义务予以补救,受让人再次起诉债务人,将面临诉讼时效已超过的诉讼风险,受让人第一次起诉债务人的行为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所以,鉴于司法体系的严谨性,诉讼资格也必须考量相关法律后做出规定,即债权转让后诉讼资格确定中,债务人应为被告,债权人则应作为诉讼体系中的第三人出现。由此,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义务时,则由债券受让人来代替诉讼资格履行相应的义务与权利。
总结:债权转让后诉讼资格有哪些?债权转让后诉讼通知义务由谁履行?一、债权转让后诉讼资格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应该将债务人作为被告,债权人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商场瓷砖不平导致跌倒,顾客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维权
      商场瓷砖不平导致跌倒,顾客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维权一、跌倒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顾客向商场主张损害赔偿的事情,发生的原因有很多种,如地面有积水导致顾客摔倒受伤的,商场自动......


·离职保密协议的期限是多久?
      离职保密协议的期限是多久一、离职保密协议的期限一般来说,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


·醉驾可以移民加拿大概率有多大
      醉驾可以移民加拿大概率有多大所有的国家移民,对无犯罪的要求都是要求提供无刑事犯罪公证件,需要去当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无刑事犯罪证明,公证处才会出具公证件。常规来讲,醉驾分为几种......


·加班工资要怎样计算 劳动者能不能拒绝加班
      加班工资要怎样计算劳动者能不能拒绝加班劳动者在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情况下,无法向单位索要加班费。不过要是在单位的安排下进行加班的话,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了。不过实践中......


·构成绑架罪怎么判刑的?
      构成绑架罪怎么判刑的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离婚走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离婚要是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此时可以节省当事人很多的时间,同时也能较快的解除婚姻关系。但要是走法律程序离婚,也就是需要打离婚官司的话,那么就会多耽误一些时间。那......


债权转让后诉讼资格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