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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这三种情况下是没有必要去做婚前房产公证的,因为房产所有权不会因为结婚而发生改变。
  
  二、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情况而定,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应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具体情况分为: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三、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
  
  (2)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3)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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