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

  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
  
  一、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
  
  执行过程中债权可以转让。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二、债权转让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 【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对于不是依据法律的性质,或者是说债权人、债务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那么不管债务是否处于被执行期间,只要债务还没有还清,就都可以按照既定的程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人。
  
  
  
  
  
  
  
  
总结: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一、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执行过程中债权可以转让。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外贸公司怎么注册,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外贸公司怎么注册,外贸公司注册流程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联系越来越密切,联系方式也多种多样。其中,外贸公司在加强国家与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那么,外贸公司注册流程是......


·离婚登记地是否有管辖权
      没有的,法律未规定离婚诉讼婚姻登记地有管辖权。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仅此一种情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


·工地欠材料款起诉流程是什么
      工地欠材料款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


·公司法人与董事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法人与董事的区别有哪些?中国三十多年的改革成果给中国带来了数以万计的公司,这些公司有大有小,在发展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法律上的问题,其中很多人可能都不太了解公司法人与董事......


·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的合法权益往往都得不到合理的对待。当我们像有关部门提起诉讼时,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对待。当然,不管是哪......


·一、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区别是什么?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


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