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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收集分居时间证据?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现在在大城市里,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而分居,可一方又不要求离婚,就存在着要怎么证明夫妻分居?那怎么收集分居时间证据呢?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呢?收集分居证明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就和您一起聊聊。
  
  一、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一)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二)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协议,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五)人证,如朋友、亲戚或邻居,除了证人证言外最好再辅佐以其他的证据,这样被法院采信的几率高。
  
  二、收集分居证据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分居的原因。《婚姻法》规定适用本项判决离婚时,法院应当查明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所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二)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单方面不履行家庭义务,逃避抚养责任,自然也不能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
  
  (三)夫妻分居已满两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的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四)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两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是事实或分居未满两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
  
  三、如何收集分居两年的证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 但是,在实践中,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非常困难,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各执一词,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
  
  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以及跟对方的手机短信、QQ留言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但是最好的方式,还是双方订立分居协议,对于夫妻的分居协议,法院比较容易认定夫妻分居的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分居协议最好由婚姻律师代为起草、见证,以免不必要的争议。
  
  聊了这么多,您知道了怎么收集分居时间证据吗?面对不得不结束的一段恋情,在法律法规下合法的结束,是非常值得学习的。知道了怎么收集分居时间的证据,就依靠您在生活中多多留心。但最好的办法是还是双方订立分居协议,这对于法院是比较容易认同的。和平解决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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