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

  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
  
  一、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
  
  并不一定要公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协议认定,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权的认定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抚养权的变更处理,是基于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在认定了抚养权后,发现抚养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那么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变更抚养权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
  
  
  
  
  
总结: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一、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并不一定要公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协议认定,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酒驾复议提供什么证据
      提供能证明没有酒驾的证据即可。酒驾复议提供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身份证明等证据。......


·我国全国各省对于醉驾这种行为都是零容忍的,只要发现司机属于醉
      我国全国各省对于醉驾这种行为都是零容忍的,只要发现司机属于醉驾,那么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会按照醉驾规定的法条对司机进行相应的处罚。而且对醉驾的司机来说,执法部门......


·去哪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一、去哪举报公司偷税漏税?去税务局举报就可以,可以打电话举报也可以写举报信举报,提供相应的线索就可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就该资产优先选......


·海事请求保全需要注意什么?
      海事请求保全需要注意什么?海事请求保全是指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对被请求人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保全申请提出的时间,可以将海事请求保全分为诉前保......


·刑事案件法院说好时间开庭又说不开是否合理
      刑事案件法院说好时间开庭又说不开是否合理?刑事法院有正当理由延长开庭时间的决定是合理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因为公诉人的建议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况是: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


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