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按揭房可以赠与公证吗

  不能,没有还清贷款的住房,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无权对该房产的产权进行抵押买卖转让和变更姓名,公证处也不会受理没有产权证明的房产的公证。在还清贷款之后,拿到房产证解押,取得住房全部物权以后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总结:不能,没有还清贷款的住房,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无权对该房产的产权进行抵押买卖转让和变更姓名,公证处也不会受理没有产权证明的房产的公证。在还清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抚养费可不可以一次性付清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
      抚养费可不可以一次性付清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我国的刑法在实际操作的时候,针对有些犯罪分子是适用于缓刑的。本身缓刑制度的的实施彰显了我国法律的人性化和对当事人基本权益的尊敬,但是现实生活中,偏有人不珍惜缓刑的机会,甚至在缓刑期......


·天津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什么?
      天津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什么?政府的信息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这样有利于民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同时有利于民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我们以天津市政府为例,天津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凡涉及公民、......


·犯诈骗罪怎样处罚,诈骗犯罪如何量刑
      生活中,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很多,只不过诈骗数额都比较小,引起的危害后果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的受害人都自己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诈骗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财产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那......


·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在我国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对于您来说如果给自己造成的损害那么是肯定会要求相关的人进行赔偿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种赔偿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那么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在我国包括......


·员工从总公司调去分公司合同怎么办
      公司调去分公司合同合同继续有效。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即便是调去分公司工作,个......


按揭房可以赠与公证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