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一、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写明: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条的书写应当首先根据双方协商的意见而定,双方达成了借款5万的借条,那么应当在借条中明确认定还款的时间,以及违约的责任,如果未按照约定的标准还款的,是可以提出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总结: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一、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写明: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违章停车怎么处罚,要扣多少分
违章停车怎么处罚,要扣多少分违章停车的,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并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的,处罚20到200元不等的罚款,并可以将车拖到指定地点。同时......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立案(一)自诉案件的种类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开庭不认罪法院怎么判理的?
许多时候公安机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之后如果案件麻烦的,需要到法院进行案件的审理,也就是由法院对于双方的证据以及律师的辩论进行审核以及把关,然后审理处判决决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总会出现犯......
·现如今拖欠工资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此类官司也越来越多,拖欠工资
现如今拖欠工资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此类官司也越来越多,拖欠工资是让人们十分愤怒的事情,我们要学习此方面的法律知识,知道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拖欠工资有哪些解决办法?为您解答。一、拖......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宅基地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进行认定。(二)宅基地上房屋的面积,以国......
·用人单位在辞退兼职员工要补偿吗
用人单位在辞退兼职员工要补偿吗不需要补偿,公司可以告知辞去兼职,不辞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