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违章罚款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违章罚款有时间限制吗?
  
  一、 交通违章罚款有时间限制吗?
  
  交违章罚款有时间限制,违章罚款期限是十五日。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车辆出现违章情况后,驾驶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及时处理违章事实,特别是对于现场违章的事项,应当根据交警部门开具的交通违法处罚通知单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对相关处罚有异议的,那么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处理。
  
  
  
  
  
总结:交通违章罚款有时间限制吗?一、交通违章罚款有时间限制吗?交违章罚款有时间限制,违章罚款期限是十五日。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拖欠网贷两万会被起诉吗?
      拖欠网贷两万会被起诉吗?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名字,收费标准都非常高。因此,有能......


·南宁土地使用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南宁土地使用变更的方式有哪些?南宁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方式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


·一、离婚房产有孩子的话怎么分割?
      一、离婚房产有孩子的话怎么分割?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


·诈骗的钱需要退赃吗
      需要。诈骗罪,如果将钱退给对方,根据其恶劣程度来进行宣判,退还诈骗钱财只是作为减轻处罚的一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申请条件有几种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申请条件有几种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申请条件有几种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六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仲裁裁......


·一、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
      一、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


交通违章罚款有时间限制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