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
  
  一、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
  
  行政复议中止执行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对于存在以下三种情形,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有关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况,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适用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特别是对于行政复议的具体情况,是需要基于实际的行政处罚事由和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办理的。
  
  
  
  
  
总结: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一、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行政复议中止执行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十年前的盗窃案还查吗?
      一、十年前的盗窃案还查吗?对于十年前的盗窃案件涉及到刑事追诉时效期限,在诉讼时效内的还需要追查处理。案件知情人可以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确有犯罪事实且在法......


·女方离婚后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女方离婚后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可以协商,也可以起诉要求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


·因为涉黄犯罪会留到档案吗
      因为涉黄犯罪会留到档案吗一、因为涉黄犯罪会留到档案吗?因为涉黄犯罪的案底会留到档案中,已经记录在案的违法事实是无法消除的,有案底会在在档案里永久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签订后可以返还吗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签订后可以返还吗1、在交完意向定金后7-10天签正式合同,交齐首付款或全款,不过这个时间如果有特殊原因应该可以与售楼小姐协商,看看能不能稍微晚些时间,但一般也不会超过1......


·摩托车撞人轻伤怎么赔偿?
      摩托车撞人轻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


·一、工伤6级人员待遇工资是按照平均工资计算的吗?
      一、工伤6级人员待遇工资是按照平均工资计算的吗?工伤6级人员待遇工资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平均工资计算的,实践中,根据工作时间的长短,分别如下处理:(一)员工在发生工伤前在该单位上班有十二个月......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