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一)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二)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三)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四)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五)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第二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第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较大或者生产、销售持续时间较长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属于婴幼儿食品的;
  
  (四)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一年内曾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
  
  (一)致人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三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
  
  近些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层出不穷的有毒有害食品,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销毁了消费者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的信任,所以,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必须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总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怎么续期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怎么续期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


·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医疗纠纷该如何解决?一、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医疗......


·在上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否可以按照工伤处理
      在上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否可以按照工伤处理?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属于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工伤鉴定8级拿赔偿金多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职员因工受伤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需要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在拿到鉴定结果后,才能向用人单位人提出得到经济补偿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的规......


·新三板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
      新三板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在如今的企业中融资是很常见的现象,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公司,让公司不会被激烈的经济竞争中淘汰,也正是融资让很多企业生存下来甚至越来越强大,新三板融......


·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合肥需要什么证件?
      夫妻感情不和选择离婚,离婚时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房产就是重要的一项,但是房产分割时需要进行房产析产,然后办理过户。双方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那么,离婚......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