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领过结婚证女方户口可以不迁走吗

  领结婚证和迁户口没有必然关系,是否迁户口要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和迁入地的落户政策。1、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2、夫妻关系迁户口必须提供:(1)结婚证。(2)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3)投靠人的户籍证明。(4)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总结:领结婚证和迁户口没有必然关系,是否迁户口要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和迁入地的落户政策。1、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公司辞退合同期内的员工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公司辞退合同期内的员工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不支付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


·法律规定什么属于遗产的范围?
      法律规定什么属于遗产的范围?一、法律规定什么属于遗产的范围?遗产的范围是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来处理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


·一、军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军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


·挪用资金罪的概念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概念是什么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


·单位构成诈骗罪吗 诈骗罪判几年
      《刑法》当中规定的不少犯罪其实都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就包括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而合同诈骗罪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那现实中,单位构成诈骗罪吗?这是很多人搞不清楚的地方,我们整理了......


·民法总则中的侵权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每个公民自一出生开始就享有各种各样的民事权利能力,这种民事权利能力不会因为当事人年纪尚小就区别对待,比如未成年人的隐私权,肖像权等各种权利也同样的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实际上侵权行......


领过结婚证女方户口可以不迁走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