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一、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公司的股东在变更股权时,不能隐瞒其具有的责任与义务,在变更股东后,原股东与公司再无关系,原股东的权利义务具由现股东承担,但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但是如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公司股东为有限责任,不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在出资时存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出资的情况,而公司又不能偿还债务,则应在出资不实或者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是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则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二、 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
依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原始取得
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一般来讲,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处分性,法律所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
(3)、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如果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则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时主观上善意,无恶意或重大过失,若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之事实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权;
(5) 、依法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法取得股票,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
三、股东资格丧失
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从我国《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通常情形下,股东若是按照规定缴纳了股本,那么股东仅需要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说,如果原股东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形,即使换了股东,原股东也需要对公司的贷款负责。
总结: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一、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公司的股东在变更股权时,不能隐瞒其具有的责任与义务,在变更股东后,原股东与公司再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可以毕业后未签劳动合同吗?
可以毕业后未签劳动合同吗?学生毕业后找到工作应该及时和单位签劳动合同,否则非常容易因为工作和面对单位的经验太少而被对方侵犯而让利益受到不应该有的损害,而毕业生在找工作的时候也应该秉......
·合同刚签完可以取消吗?
合同刚签完可以取消吗?一、合同刚签完可以取消吗如果签订的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人防工程在生活中不难发现,由于城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和避免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工程往往成为地下车库等设施。那么作为业主或者开发商,对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
·多次抢劫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抢劫罪在我国本身就属于重罪,而其中,要是行为人还有多次抢劫行为的话,那么此时对其的处罚就会更重了,最高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由于关系重大,因此在定罪处罚之前,需要先做出严格的认定才行......
·公司缴纳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五险一金我们都知道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我们遇到相关困难时,我们就可以利用五险一金得保障,以减少我们的损失,降低了很多事情的风险,当我们在工作中受了伤并且确认为公伤,就可以......
·再婚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似乎成了这个时代一个热门也时常发生在生活中的关键词,在这个婚姻自由的年代离婚确实不足为奇,但是离婚会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倘若再婚两年......
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