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假释往往针对的是被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一种可以有条件提前释放他们的制度,但适用假释也有一定的考验期,成功的度过了考验期的才能算是假释成功。实践中,假释也有被撤销的可能,那么假释的撤销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释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刑法规定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撤销假释:1、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新罪的性质和形式,也无论所犯罪行会被判处何种刑罚,都应当撤销假释,对所犯新罪进行判决,并把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和新罪判决的刑期,按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数罪的刑期并罚。2、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所犯新罪,如果发现的新罪是在追诉时效内的,也要撤销假释,按第一条的规定处罚;3、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有在前罪判决之后没有判决的漏罪,并且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不论其漏罪的性质,应判何种刑罚,都要撤销假释,把前后两罪所判刑罚合并,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数罪并罚的刑期。4、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下列规定之一,撤销假释: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监督机关批准。
二、假释的撤销程序包括哪些
(一) 假释的执行与结果
根据刑法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根据罪犯的不同表现,假释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不同的结果: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应当撤销假释,并依照刑法规定实行数罪并罚。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4、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只要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也应当依照刑法第86条的有关规定,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5、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 假释的撤销程序
被假释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知道假释的撤销条件都有哪些,包括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和发现漏罪、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新罪的。这些都是会被撤销假释,然后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
总结:假释往往针对的是被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一种可以有条件提前释放他们的制度,但适用假释也有一定的考验期,成功的度过了考验期的才能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没投保机动车交强险会怎么样
没投保机动车交强险会怎么样机动车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的一种车险,也就是说只要是购买机动车的,那就必须要同时购买这种保险才行。但现实中却有人不购买,那没投保......
·无证驾驶抓到要拘留多久
无证驾驶抓到要拘留多久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
·亳州市征地补偿是多少呢
亳州市征地补偿是多少呢征地工作一个重要之一就是征地的补偿,亳州的朋友很关心亳州市征地补偿是多少,亳州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土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个全面的征地补偿标准,补偿......
·在我国的《民法典》里面
在我国的《民法典》里面,有一段对于继父母和继子女责任和义务的概述。从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可以了解到,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继父母和继子女重新构建了家庭。继父母对待继子女应该视为自己......
·构成拐卖儿童可判死刑吗?
构成拐卖儿童可判死刑吗?一、构成拐卖儿童可判死刑吗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
·软件享有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软件享有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假释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