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不知情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两地,那么在分居后一方发生而另一方并不知情的债务,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呢?又该如何有效的维护及保障自身的有关权益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1、
首先要明确,债务的产生和分居是否达到两年没有具体关系。不知情不能作为对抗债务人。债务人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人清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证明对方将钱用于个人事物,没有用到家庭中来,这个要强硬证据,最好是人证。另外对方不正当债务,例如赌博等,可以不负责
2、另外还必须得处理一下几个问题:
(1)、夫妻双方对各自对外的债务,是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
夫妻双方不管是在婚姻关系和睦期间还是冷战诉讼期间,任何一方的对外借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对于此双方是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以谁的名义借款,就由借款人自己偿还,与她人无关。”诸如此类的约定,女方(男方)完全以该协议来对抗男方(女方),作为不承担该笔债务的有效证据。
(2)、如有书面约定,该约定是否已经明确告知第三人?
如有书面的债务约定,是不是就意味着女方(男方)一定不承担该笔债务呢?不尽然。首先关键要看男方(女方)在借款时,是否已经明确告知债权人,关于其夫妻之间的对债权债务分配协议的事情,即是否将夫妻之间的内部协议已经告知第三人。如没有告知,那么第三人依然有权向女方(男方)主张债权。女方(男方)不能以夫妻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来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
(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借款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如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一方的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也将作为评判、认定该笔债务是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重要依据。如男方(女方)不能举证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家庭的共同开支,也就无法让女方(男方)成为债务的承担者。本案中,女方(男方)也可以证明该借款合同形成于夫妻分居阶段,且该借款并未用于共同生活,比如家庭生活开支、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上文的介绍,即使在分居之后一方不知情的债务,原则上也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但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债务或债权人知道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除外。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两地,那么在分居后一方发生而另一方并不知情的债务,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呢?又该如何有效的维护及保障自身的有关权益呢?下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农村的房子有房产证,再买商品房算二套房吗?
农村有房再买楼房不算二套房,因为农村房屋没有产权登记,仅仅是土地使用权证。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其中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房产调控政策中的一套、二套等指定是商品房是......
·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复议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复议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复议规定是所以国家赔偿当中的刑事赔偿不满意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情况如下所述:(1)刑事赔偿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聘用公司法人协议怎么写
聘用公司法人协议怎么写公司法人的担任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必须的,因为国家有关法律对此有着强制规定,但是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有的企业因为缺乏相关的条件使得企业的拥有者无法获得企......
·犯罪预备定义是怎样的?
犯罪预备定义是怎样的?犯罪预备定义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
·驰名商标域名抢注怎么办?
驰名商标域名抢注怎么办?一、驰名商标域名抢注怎么办?驰名商标域名被抢注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补救:1.技术上,因域名注册相对独立于商标体系,亦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因此企业主......
·间接证据的概念及运用是什么
间接证据的概念及运用是什么一、间接证据的概念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的特点是:(1)与案件主要事实......
分居后不知情的债务怎么处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