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的话怎么办

  由于您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结合自己的伤情提交认定申请的,所以有些时候,可能认定过程中,发现自己还有其他受伤的部位也是因为工伤所致但是没有及时的早工伤认定申请书中提及,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补充鉴定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的话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的话怎么办?
  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充受伤部位申请,并提供书面申请、原工伤认定决定、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将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后将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同时将原工伤认定决定文书收回并存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的标准等也将以新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为依据。
  二、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书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补充认定也是完全可以的,受法律保护的。需要重新提交申请、原来的工伤认定书、还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经过调查属实的话,肯定会重新为当事人的工伤进行认定的。不过,您要知道,重新补充认定,肯定需要您耐心等待,因为其中还需要调查核实的。
  
  
  
总结:由于您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结合自己的伤情提交认定申请的,所以有些时候,可能认定过程中,发现自己还有其他受伤的部位也是因为工伤所致但是没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北京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北京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的?现如今,我国随处都可以看见有征地的情况,很多农村的土地一些田地,耕地等等农作物用地都被征收用于建设公共事业或者是一些建筑,那么关于征地来说很多人都知......


·北京买房首付多少
      北京使我们的首都,当然在北京生活或者在北京工作的伙伴们的梦想就是能在北京能够有一个自己的窝。我们都知道北京的房子很贵,所以很多上班族就会选择按揭的方式在北京买房,那么今天就为您详解......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不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不赔偿项目有哪些?(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被保险......


·抢劫罪中的胁迫手段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进行抢劫的过程中,一般要求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目的,这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构成此罪。但对于抢劫罪中的胁迫手段,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


·父母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虽说结婚离婚都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总是与当事人背后的家庭息息相关的。有的时候,当事夫妻想要离婚,但双方的父母却不同意离婚。那么在遭遇这种父母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此时当事夫妻该怎么办呢?......


·加班工资、待岗工资怎么算?
      加班工资、待岗工资怎么算?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


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的话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